台放宽陸配父母赴台帮坐月子条款 最久可留半年
中新網5月25日電 据“中心社”報导,台“内政部”放廣大陸配頭之怙恃親赴台帮手坐月子条目,“移民署”台中市第二辦事站25日到妇產科举行宣导并暗示,26暖宮帶,日起,大陸孕產妇之怙恃赴台陪產最久可逗留半年。据報导,“移民署”台中第二辦事站主任周佑仁指出,大陸配頭之怙恃親来台省親逗留時代本来為2個月,其实不得打點延期。但因應两岸政策的松绑和人性斟酌,“内政部”燃脂按摩油球版PTT,,已經由過程陸配坐月子条目,每一年赴台逗留天数放宽到180天。
“移民署”说,從26日起,大陸配頭之怙恃親赴台省親,逗留時代不得逾3個月且不得申请延期,每一年赴台次数不得逾2次。但其後代有有身7個月以上或出產、流產後2個月未满情景者,其怙恃在台可逗留3個月,并得申请延期一次。
頁:
[1]